为全面落实国家养老服务保障政策,规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管理,切实做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向中度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民发〔2025〕37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伊吾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资质条件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服务机构,纳入项目服务机构名录。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自愿参与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具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相应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二、服务内容
1.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托养(入住30天及以上)、短期托养(“喘息服务”,入住30天以内)等,须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强制性要求。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涵盖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上门护理等核心服务项目(具体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三、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医疗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营,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
2.养老机构需已在民政部门备案,拥有足够护理型床位;居家社区服务机构至少配备2名持证护理员(签订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保),具备中度及以上失能老人专业服务能力。
3.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备补贴资金垫资能力和退回资质,可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5.熟练使用“民政通”等指定信息系统,能完成服务信息实时上传、消费核销、数据统计等操作,建立老年人个人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6.服务场所符合无障碍标准,配备必要的康复护理、应急急救设备,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质量管控、投诉处理机制。
7.评估机构不得同时承接本项目养老服务供给业务,确保评估与服务分离、结果客观公正。
三、需提交材料
1.填写《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合作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2.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养老机构备案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用信息报告》;
5.服务人员名册及资质材料: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设备设施清单(含康复护理、应急救援、信息记录设备等);
7.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及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8.服务收费标准及公示照片;
9.诚信承诺书;
10.其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刻录至光盘,纸质版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服务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19:30止(工作日9:30-13:30,15:30-19: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刻录至光盘送交至伊吾县民政局。
3.申报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政府三号楼二楼(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喀尔里克路165号)。
联系人:其那古丽
联系电话:0902-6728911
4.评审公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地核查、服务能力评估等确定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5.公示备案:拟入选服务机构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养老服务机构库,并向社会公布。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所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哈密市伊吾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合作机构申报表
伊吾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