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5〕1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5〕11号),伊吾县本次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90万元。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要求,确定本次安排县级资金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5000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亲访、书面信函等方式向伊吾县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7170631
附件:伊吾县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公示表
伊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