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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12-30 12:48     (点击: ) 来源:伊吾县民政局

为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建立伊吾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库,承担辖区内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择优遴选,确定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按《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开展评估,为老年人享受相关养老服务与补贴提供依据。

二、征集范围

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承接伊吾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三、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业务范围含相关评估或具备开展评估的专业能力。

2.人员配置:至少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实务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其中2名以上为专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康复治疗师或助理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兼职人员应有服务合同。

3.场地设备:有固定办公场所(含评估室、档案室等);配备身高体重仪、血压计、血糖仪、录音录像等设备;档案保管≥5年,支持集中与上门评估。

4.信用与利益:机构及法人信用良好(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不与评估结果应用存在利益关联,不承接本项目补贴对应的养老服务。

四、需提交材料

1.填写《伊吾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

2.机构法人登记证照、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评估人员名册、身份证、学历、资质证书及从业证明;

5.固定办公场所证明(自有产权需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设备清单;

6.机构及法人“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证明;

7.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评估工作流程及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8.机构收费标准及公示照片;

9.保护被评估人员安全和个人隐私承诺书;

10.其它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注:所有申报材料按顺序组装成册,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刻录至光盘,纸质版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1819:30止(工作日9:30-13:30,15:30-19:30),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刻录至光盘送交至伊吾县民政局。

3.申报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政府三号楼二楼(哈密市伊吾县伊吾镇喀尔里克路165号)

联系人:其那古丽

联系电话:0902-6728911

4.评审公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综合评审(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对评估场所进行查看),确定拟入选机构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评估机构库。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所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哈密市伊吾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伊吾县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申报表

伊吾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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