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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公示(伊自然资字〔2025〕444号、伊自然资字〔2025〕445号、伊自然资字〔2025〕467号)
2025-10-30 10:28     (点击: ) 来源: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批准面积   (平方米) 用途 批准时间 使用期限
1 哈密宏源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伊吾县绿源(二)金矿普查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22131.93 生活用房、施工便道、地质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2 新疆哈密英格玛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淖毛湖矿区英格玛二号煤矿一期工程项目(第一批)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13395.53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拌合站、施工便道 2025年10月22日 2025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3 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新疆伊吾县淖毛湖煤矿区白石湖外围拟设矿权普查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1700 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2025年10月30日 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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