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现将HMYW-THLX-A-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HMYW-NWH-A-2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1.HMYW-THLX-A-01地块位于伊吾县吐葫芦乡甘沟村村西部,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4540平方米(51.9亩);
2.HMYW-NMH-A-25,规划的四个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境内,与伊吾县县城直线距离约110千米,与淖毛湖镇直线距离60千米,规划1#地块用地面积2.5142公顷(37.71亩),2#地块用地面积2.6716公顷(40.07亩),3#地块用地面积2.6903公顷(40.3545亩),4#地块用地面积2.8582公顷(42.87亩)。
公告时间: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10月19日
公告时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拨打联系电话方式反馈至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齐雯楠 联系电话:0902-6722848
附件:伊吾县开发边界外两个单独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zip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