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相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现将HMYW-YWZ-A-0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HMYW-NMH-A-28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十个单独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
1.HMYW-YWZ-A-02地块位于伊吾县G335国道以北,距伊吾县2公里,用地面积为37591.48平方米(56.38亩);
2.HMYW-NMH-A-28地块位于伊吾县淖毛湖镇资源路东侧,距伊吾县57公里,距淖毛湖镇4.5公里,用地面积为352927平方米(529.38亩);
3.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内距淖毛湖镇约20km,距离伊吾县城约50km,用地面积1347㎡(2.0205亩);
4.哈密市伊吾县殡仪馆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吐葫芦乡大石头村。用地位于大石头村居民点东约60米、村庄道路南侧、伊吾县集中供热厂区西侧约300米。用地面积为10148平方米(15.22亩);
5.HMYW-NMH-A-08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南部工业园区煤炭物流园区,距离淖毛湖镇约25km,位于淖毛湖煤化工园区南侧,西侧紧邻淖烟公路,东面直达331国道,用地面积333240平方米(499.86亩);
6.HMYW-NHW-A-05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西侧,顺达西路与资源路交叉口西北角。距淖毛湖镇区约3km,距伊吾县城区约60km,用地面积7836平方米(11.75亩);
7.HMYW-NHW-A-07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东侧,G331国道南侧。距淖毛湖镇区约5.3km,距伊吾县城区约60km,用地面积9538.41平方米(14.31亩);
8.HMYW-NHW-A-11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工业园区内距淖毛湖镇约20km,距离伊吾县城约50km,用地面积3802㎡(5.703亩);
9.HMYW-NMH-A-10地块位于伊吾县淖毛湖镇南部工业园区烟淖路纬三路,用地面积为136484平方米(204.79亩);
10.HMYW-NMH-A-12地块位于哈密市伊吾县伊吾工业园区煤炭物流片区,用地面积为137533.0平方米(206.30亩)。
公告时间: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1日
公告时间内相关单位和个人如对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内容有任何意见,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拨打联系电话方式反馈至哈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齐雯楠
联系电话:0902-6722848
附件:伊吾县开发边界外十个单独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zip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