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要求,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应当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以确保行政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将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城乡规划中心2024年8月到2025年至今一年的核发行政许可的情况公示。
附件:2024.7-2025.8.zip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