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财振〔2022〕5号)要求,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2025年度伊吾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增实施项目3个,总投资1980万元。(具体情况见附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亲访、书面信函等方式向伊吾县乡村振兴局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7170631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伊吾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新增实施项目计划公示表
伊吾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