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文件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可到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职工技能提升补贴:(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补贴标准: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2000元。现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1名企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受理电话:0902-6732732
受理地点: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6室。
附件:2025年5月拟符合享受职业技能补贴人员的名单
伊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