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相关工作要求,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委托编制了《伊吾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取消伊吾县淖毛湖镇地下饮用水源地等9处保护区可行性技术报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讯地址:哈密市伊吾县振兴西路118号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
2.电话:0902-6721460
3.传真:0902-6721460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伊吾县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