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有关要求,经广泛收集意见、会议研究推荐等程序,拟给予伊吾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吴涛、吴圳霖两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胡江坤、张郑平、林伟豪三名同志记嘉奖一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期限自2025年3月10日至3月15日。如发现存在影响奖励的情况或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向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联系电话:0902-6722957,联系地址:振兴路66号政府一号楼。
伊吾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