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2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情况予以公告。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
2025年3月10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伊吾县税务局2025年2月非正常户公告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