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伊吾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公示公告
2024-05-24 12:10     (点击: ) 来源:中共伊吾县委统战部

2024年上级下达第二批伊吾县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5万元,按照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5万元。

二、资金安排原则

按照乡振【2021】32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伊吾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是注重项目绩效。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不断提高绩效因素在资金分配中的比例、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坚持公开透明。按照透明预算要求,全面推进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项目管理原则。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安排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投资规模

责任单位

1

哈密市伊吾县10万吨喷浆造粒腐殖肥料生产项目

淖毛湖镇

9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5万元)

吐葫芦乡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6722679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中共伊吾县委统战部

2024年5月24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