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年11月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销售生产的饮料3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4批次
伊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