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以下临时用地已经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用地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批准面积
用途
批准时间
使用期限
1
中船风电(伊吾)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船风电哈密市15万千瓦风储一体化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苇子峡乡境内
119805.79平方米
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
2024年5月8日
2024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
2
新疆送变电有限公司
T061(哈密-重庆±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
伊吾县苇子峡乡境内
11504平方米
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
2024年5月10日
2024年5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
3
伊吾风光多能互补科技有限公司
伊吾风光多能互补科技有限公司哈密市10万千瓦风电项目
54638.34平方米
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地上线路架设
2024年5月9日
2024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8日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马新56-151H井-马新56-142H井-马新56-71H井-马新56-101H井石油开发建设项目
伊吾县淖毛湖镇境内
72017.14平方米
马新56-151H井-马新56-142H井-马新56-71H井-马新56-101H井石油开发建设项目油气钻井井场
2024年5月9日至2028年5月8日
5
淖毛湖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
107987.09平方米
淖毛湖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材料堆场
2024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