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伊吾县土地市场,及时掌握地价变动信息,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要求,现就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范围
凡拟在我县辖区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县自然资源局备案登记。其评估项目的土地估价结果,经县自然资源备案后,方可作为土地出让、收储等活动的依据。
二、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条件
(一)具有自治区级以上土地估价协会核发的备案函。
(二)能够按时向土地估价协会报送土地估价报告和业绩清单,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土地评估记录;连续三年无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且未受过行业组织处罚。
(三)经自治区土地估价协会年检考核合格。
三、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一)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土地评估机构基本情况(公司简介、公司章程、从业人员登记表、土地评估资质等);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四)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取得备案函;
(五)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办理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执业土地估价师签字;
(七)估价师个人土地估价资质证书。
(八)以上级公司名义申请土地备案的,下级公司不再单独申请,只需提供土地备案的其他资料,并提供上级公司同意使用备案的证明。
四、备案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2月8日。
地点:伊吾县新城区综合行政办公楼三号楼一楼县自然资源局111室
联系人:艾力;陈振南
联系电话:0902-6720207
(注:请各公司自行下载备案所需电子资料附件1、2、3、4)
五、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的有效期限
土地评估机构备案登记有效期限为一年。
六、其他要求
(一)土地评估机构必须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遵循市场规律,按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市场客观价格水平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二)若发现评估报告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对评估价明显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备案登记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
(三)备案登记机构或执业估价师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及时将有关变更信息函告知县自然资源局。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承诺书
本人承诺:在伊吾县从事的每一项土地估价业务,从接受委托—收集资料——现场勘察——技术分析——估价结果报告等全过程都是亲自参与及撰写,《土地估价结果备案表》上的签名也是本人亲自签署并加盖经注册的土地估价师印章。如不按照以上承诺执行,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盖):
承诺人(签章):
所属执业机构: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我单位现委托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土地评估报告备案申请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进行土地评估报告备案的相关事宜。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xx公司
202x年x月x日
附件3
土 地 估 价 结 果 备 案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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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1-- 号(自然资源局编号) |
估价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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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机构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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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估价单位 |
单位(个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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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 价
结 果
简 述 |
估价对象概况 |
位置、权属用途、面积、土地等别 |
估 价 目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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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设定条件 |
通平状况,使用年期、容积率等 |
主要估价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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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结果 |
单价、总价 |
评 估
机 构
意 见 |
本机构已经根据评估委托书的约定和国家规定的土地估价技术规范要求,对约定土地进行评估,并对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估价师(签章): 评估机构(盖章)
估价师(签章): 年 月 日 |
自然资源局意见 |
备案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
附件4
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基 本 情 况 |
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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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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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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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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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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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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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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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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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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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 专 职 注 册 土地 估 价 师 情 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注册号 |
社会保险及人事代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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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 情 况 |
姓名 |
国籍 |
身份证号 |
土地估价师注册号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是否为机构专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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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构对以上申报事项承诺如下:
1、以上情况真实无误;
2、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3、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已建立。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