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YW〔2022〕04号)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使用权面积
(公顷)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年) |
YW(2022)04号 |
盐池轻工业园区 |
8.2452 |
工业用地 |
50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2年11月14日起至2022年11月18日(5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1月18日19时30分,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伊吾县伊吾镇振兴东路245号
联系人:艾力陈振南
联系电话:0902-6720207
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