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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2-08-17 00:00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交易制度及程序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伊吾县人民政府批准,伊吾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挂牌出让交易平台

(一)出让人

名称:伊吾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伊吾县新区喀尔里克路165号(政府三号楼一楼)

(二)挂牌出让交易平台

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

(三)挂牌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乌鲁木齐市阜新街1号智能城2号楼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主要

用途

出让

年限(年)

出让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备注

1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0号

伊吾县下马崖乡新丝路社区

7594

工业用地

50

22.7820

6.8346

1


2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1-1号

伊吾县胡杨林景区

1813

商业用地

40

22.1186

6.6356

1


3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1-2号

伊吾县胡杨林景区

1462

商业用地

40

15.6434

4.6930

1


4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2号

伊吾县下马崖乡

24280

工业用地

50

72.8400

21.8520

1


5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3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

33000

工业用地

50

99.0000

29.7000

1


6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4-1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660

工业用地

50

1.9800

0.5940

1


7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4-2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1782

工业用地

50

5.3460

1.6038

1


8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4-3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31

工业用地

50

0.0930

0.0279

1


9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4-4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886

工业用地

50

2.6580

0.7974

1


10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5-1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525

工业用地

50

1.5750

0.4725

1


11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5-2号

伊吾县实施工业园区

428

工业用地

50

1.2840

0.3852

1


12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6号

淖毛湖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31436

工业用地

50

94.3080

28.2924

1


13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7-1号

淖毛湖镇

1950

工业用地

50

5.8500

1.7550

1


14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7-2号

淖毛湖镇

1077

工业用地

50

3.2310

0.9693

1


15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8-1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民光新村

10610

住宅用地

70

142.1740

42.6522

1


16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8-2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民光新村

53367

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69.6332

230.8900

1


17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19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57450

工业用地

50

172.3500

51.7050

1


18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21-1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

27547

工业用地

50

82.6410

24.7923

1


19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21-2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

198650

工业用地

50

595.9500

178.7850

1


20

伊县自然挂告字﹙2022﹚-21-3号

伊吾县淖毛湖镇

46668

工业用地

50

140.0040

42.0012

1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具体以挂牌文件为准。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月14日17:00。

2.挂牌报价时间: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6日16:00止。

3.挂牌会时间:2022年9月16日16:00。

4.挂牌会地点: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授权委托书;

7.“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6份材料。

(二)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经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确认竞买资格。

(三)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16日16:00时前,填写好报价单,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四)挂牌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等于2022年9月16日16:00在建设大厦一楼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三厅参加挂牌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2年9月14日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企业/公司名称一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金额详见《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表》)。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交易服务费和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在挂牌会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相关规定和约定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对出让标的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负责解释。

九、风险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

(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二)竞得人按出让合同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可依法办理项目立项(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转为交易服务费和违约金,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具体事宜详见挂牌文件,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

2.伊吾县政府网;

3.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网。

 

新疆国源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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