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位于伊吾县淖毛湖煤田淖毛湖矿区西北部,行政区划隶属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管辖。受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露天煤矿
建设内容:白石湖露天煤矿面积33.09km2,资源储量8.03亿吨,可采储量5.61亿吨,煤层东西走向,倾向向南,倾角为3~30°,区内煤层平均可采厚度26.63m,开采深度30m~360m。属易自燃煤层,原煤挥发分为45.32%~62.70%,平均发热量为5502.68大卡,焦油产率14%,煤类为41号长焰煤。是优质的火力发电和煤化工用煤。公司于2012年开工,2017年建成投产,目前核定生产能力800万吨/年,此次拟核增至1300万吨/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白石湖露天煤矿东部工业广场
联系人:史景山联系电话:0902-697351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石梅珠 联系电话:0991-4513417 传真:0991-4520379
电子邮箱:4957224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