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兴盛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改扩建项目(1400万吨/年)
项目概况: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兴盛露天煤矿(以下简称“兴盛露天煤矿”)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城北约109公里、淖毛湖镇西北约35公里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管辖。兴盛露天煤矿是新疆伊吾淖毛湖矿区规划煤矿之一,原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12月以环审〔2009〕541号文出具了对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2012年7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12〕213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规划兴盛露天煤矿建设规模500万吨/年。为合理、有序开发淖毛湖矿区煤炭资源,2013年启动了《新疆伊吾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托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新疆伊吾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目前新疆哈密淖毛湖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已上报至国家发改委,总规(修编)规划兴盛露天煤矿(修编中称“白石湖二号露天煤矿”)建设规模1400万吨/年,矿田范围与原规划范围一致;生态环境部于2022年1月以环审〔2022〕10号文出具了对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评的审查意见。
兴盛露天煤矿目前建设规模300万吨/年。2013年5月,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伊吾县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3.0Mt/a)环境影响报告书》,2014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新环函〔2014〕84号予以批复。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7月,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伊吾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3.0Mt/a)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充分考虑本矿的资源赋存条件和周边的市场需求,疆纳矿业启动1400万吨/年改扩建工程,以期更好满足伊吾县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的煤炭需求,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兴盛露天煤矿生产能力由300万吨/年扩建至1400万吨/年,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确定该项目目前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补充评价项目新增污染源环保措施,指导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为此,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评工作,环评工作程序与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建设项目运营期煤矿生产对矿田内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污染防治对策分析,对项目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发布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矿区兴盛露天煤矿办公楼1-105号
联系人:牟永乾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7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10-82277540
邮箱:291718775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2年4月28日
新疆疆纳矿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