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项目前期、招投标领域、资金管理、市场环境优化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县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科学高效推进,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健康持续发展,2025年5月6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伊政办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哈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哈政办发〔2024〕1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为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及哈密市关于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营商环境优化等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是对伊吾县建筑行业和工程项目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乱象,建立良好的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构筑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健康建筑市场,保障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压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筑牢生命财产安全防线,从根本上减少质量通病和安全事故,打造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书面征求各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截止2025年2月,县住建局向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计局等15个部门书面征求意见。
四、工作目标
为全面提升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伊吾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其工作目标未来五年基本建成“制度完善、程序规范、监管有力、运行高效、责任清晰”的现代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实现项目决策科学化、建设程序规范化、要素配置市场化、现场管理精细化、监管手段智慧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五、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主要内容包含7个方面。
(一)规范项目建设行为
主要介绍完善建设程序:项目实施前需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批准、核准或备案,以及建设用地批准等手续,严格执行“先办手续后开工、竣工验收后使用”原则,杜绝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格招投标操作程序
主要介绍了执行强制招标制度:明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货物采购200万元以上、服务采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禁止以肢解发包、虚构涉密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
(三)规范限额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管理
主要介绍了50-400万元项目:一律通过伊吾县政府采购平台采购,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外实施招标或采购,禁止肢解项目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四)加强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管理
主要介绍了监管代理机构:县住建局对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实施动态管理、培训考核和信用评价,将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规范结算、拨款及国有资产管理
主要介绍了强化结算审核: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核工程价款,以最终审核价格作为结算依据。
(六)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
主要介绍了公开采购意向: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提升透明度。
(七)加强履约管理与市场规范
主要介绍了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管理,重点监管人员到岗、分包、工程变更、质量安全等履约情况。强化部门监管:县发改、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行业内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查,乡镇实施项目由县直部门全程跟踪管理。
六、创新举措
《关于进一步规范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版)》的出台,该意见旨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基础性举措,进一步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全社会参与”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领域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制定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正式印发本《实施意见》,并通过政策解读、官方网站和媒体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和重要意义。
二是针对各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实施意见》的专题培训,确保关键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要求。
三是将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中,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持续提升伊吾县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高质量发展。
八、常见问题
1、出台这份《实施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如项目前期办理、审批环节多、耗时长、部门协同不畅、工程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等。通过出台系统性、规范化的实施意见,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审批效能、强化全过程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最终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2、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有什么新要求?
答:重点在于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环境,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加大查处力度,净化市场环境;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恶意低价中标等行为。
3、该意见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意味着什么?
答:对建设单位意味着责任更大、流程更优。一方面,其对工程质量的总体责任被进一步压实;另一方面,将享受到更快捷的审批服务、更透明的办事流程,从而能更快地推动项目上马。
九、解读主体及联系方式
解读主体: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902-6721463
伊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