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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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办发〔2025〕12号 关于印发2025年度伊吾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2025年度伊吾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伊吾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深刻认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办理程序等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要高度重视《目录》事项的承办与执行,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各环节具体任务,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列入2025年《目录》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按计划加快办理进度,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法定程序,务必于年内完成并及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审议通过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执行单位必须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确保取得实效。

三、《目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任务变化等实际情况确需调整《目录》的,由承办单位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依据,提出调整意见报司法局汇总后提请政府研究决定。决策承办单位和执行单位要将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依法规范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

附件:2025年度伊吾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1

附件下载:
2025年度伊吾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示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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