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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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政办发〔2022〕26号关于废止《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持续优化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要求,原制定《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伊政办发〔2021〕9号)部分条款需进行调整,现决定废止。新的《伊吾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已经伊吾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发布之日执行。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

(此页无正文)

伊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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