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职工培训
(一)高技能人才培训
申请条件: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及能源、矿产资源、煤电煤化工、电力安装、建筑、汽车、装备制造业、纺织服装、生物制药、电子信息、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等重点产业企业,选拔具备条件的一线生产技术骨干或被企业录用的技工院校优秀毕业生,有较强的技术钻研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到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培训,或通过校企合作进行培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符合培训补贴条件,按照高级工不超过1000元/人、技师不超过1200元/人、高级技师不超过1500元/人的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培训课时不少于16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占总课时的30%,实操课时占总课时的70%。
申请方式: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5个工作日向区(县)人社局进行开班报备,提交《培训开班审批表》(附件1)、培训人员花名册、《校企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够体现签订合同时间、姓名、工种、工资待遇、印章等相关章节)、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教材、教学计划(附课程表)等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开班资料一式三份,区(县)人社局、企业、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各一份。企业自培训结束取证后,需持有《XXX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二);《职业培训(鉴定、考核)申请花名册》(附件4 );《XXX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督查表》(附件5);《鉴定或评价机构出具的鉴定(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培训合格证(复印件)、企业盖章确认的纸质版考勤签到册;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申请须知:(1)参加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2.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8年以上;3.企业班组长、技术骨干、技术带头人。
(2)参加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2.从事本职业(工种)累计工作12年以上;3.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的重要技术技能骨干。
(3)参加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后,连续在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1年以上,并具有相关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3.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本行业领域的技术领军型技能人才。
(二)新型学徒制培训
申请条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暂行办法》(新人社发﹝2019﹞22号)文件要求,以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为培养对象开展新型学徒培训的,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具体对象由企业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训课时不少于50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占总课时的30%,实操课时占总课时的70%。
申请方式: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5个工作日向区(县)人社局进行开班报备,提交《开班审批表》(附件1)、培训人员花名册、《校企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够体现签订合同时间、姓名、工种、工资待遇、印章等相关章节)、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教材、教学计划(附课程表)等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开班资料一式三份,区(县)人社局、企业、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各一份。企业自培训结束取证后,需持有《XXX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二);《职业培训(鉴定、考核)申请花名册》(附件4 );《XXX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督查表》(附件5);《鉴定或评价机构出具的鉴定(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校企合作协议》;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向《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上传保存不少于10次的培训视频,以反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在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开展情况、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补贴资料一式四份,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申请须知:开班之前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相关信息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开班的无效作废处理;培训人员当中不能出现学员又是老师又是学生等情况;培训开班后必须每天在系统打卡(没有按时打卡会影响申请补贴);开班期号格式:公司名称首字母加培训日期如:GHXNY2022080401、02、03等;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必须盖章。
(三)岗前培训
申请条件:企业对新招用(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包括企业内自行培训、师带徒培训,委托职业院校等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据实核算培训成本,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培训课时不少于160课时,其中:理论课时占总课时的30%,实操课时占总课时的70%。
申请方式: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5个工作日向区(县)人社局进行开班报备,提交《开班审批表》(附件1)、培训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能够体现签订合同时间、姓名、工种、工资待遇、印章等相关章节)、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教材、教学计划(附课程表)等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开班资料一式三份,区(县)人社局、企业、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各一份。企业自培训结束取证后,需持有《XXX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二);《职业培训(鉴定、考核)申请花名册》(附件4 );《XXX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督查表》(附件5);企业新招用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内部核查);企业岗前培训方案和培训成本预算;企业盖章确认的纸质版考勤签到册;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一式四份);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
补贴资料一式四份,到区(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申请须知:1.开班之前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相关信息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开班的无效作废处理;培训人员当中不能出现学员又是老师又是学生等情况;培训开班后必须每天在系统打卡(没有按时打卡会影响申请补贴);开班期号格式:公司名称首字母加培训日期如:GHXNY2022080401、02、03等;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必须盖章。
(四)岗位练兵培训
申请条件:企业组织一线技术工人(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培训课时不少于40课时,该培训暂时没有补贴。
申请方式:开班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培训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岗位练兵实施方案;培训教师资质(毕业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教材;教学计划(附课程表),培训结业后需提交企业岗位练兵方案和培训成本预算;企业盖章确认的纸质版考勤签到册;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一式四份);岗位练兵结果;岗位练兵不同环节的视频资料,不少于10次
申请须知:开班之前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相关信息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开班的无效作废处理;培训人员当中不能出现学员又是老师又是学生等情况;培训开班后必须每天在系统打卡(没有按时打卡会影响申请补贴);开班期号格式:公司名称首字母加培训日期如:GHXNY2022080401、02、03等;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必须盖章。
(二)城乡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
(一)就业技能培训
申请条件:城乡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人员。
申请方式:技工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前5个工作日向区(县)人社局进行开班报备,提交《开班审批表》(附件1)、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教师资质、培训教材、教学计划(附课程表)等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开班资料一式三份。企业自培训结束取证后,需持有《XXX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表》(附件二);《职业培训(鉴定、考核)申请花名册》(附件4 );《XXX期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督查表》(附件5);鉴定或评价机构出具的鉴定(考核)合格人员花名册;学员身份证复印件;代为申请协议书复印件;学校确认盖章的纸质版考勤签到册;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核实就业情况后开具就业证明并在《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中做好就业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补贴资料一式四份。
申请须知:
1、培训工种:具体见《关于<发布2022年度哈密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清单>的通知》。
2、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根据职业(工种)类别,按以下标准补贴:A类培训补贴1800元;B类培训补贴1500元;C类培训补贴1200元;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400元;有组织转移就业基本素质培训补贴每人每天5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申请方式:全县有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申请条件:培训形式由技工学校集中开放式,技工学校教学点培训、企业培训三种形式组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按照1000元/人标准补贴标准
申请须知:技工院校在开展培训前至少5个工作日将教学计划(附课程表)、教师资质、培训人员名单等信息录入《自治区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经区(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开班。培训结束取证后,需持有《培训补贴申领表》;《培训鉴定情况督查报告表》;《培训人员花名册》、《哈密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测试评分汇总表(附件二)》、《考勤表》、《代为申请协议书》、《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原件》等资料。
伊吾县技能培训优惠政策汇编